贵州省桐梓县2011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遵义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1、桐梓县第一中学: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化学教师1人、高中生物教师1人;
2、桐梓县第二中学:高中数学教师2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地理教师1人、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人;
3、桐梓县第三中学荣兴校区:高中语文教师6名、高中数学教师10人、高中英语教师7人、高中政治教师2人、高中化学教师3人、高中物理教师4人、高中生物教师4人、高中体育教师2人、高中地理教师4人、高中历史教师2人、高中音乐教师1人、高中信息技术教师1人;
4、桐梓县人民医院:麻醉医师2人、五官医师1人、检验医师2人、医学影像医师3人;
5、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院:城市规划技术人员2人;
6、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交通土建工程技术人员2人;
7、桐梓县水利局工程建设技术室:水利工程技术人员2人;
8、桐梓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采矿工程技术人员5人、通风与安全工程技术人员3人、矿山机电技术人员1人、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技术人员1人。
   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桐梓县2011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表一)》。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受过治安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定向到外县或定向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和学籍档案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程序
由人事、纪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试考核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桐梓县人民政府网、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关高校公示招聘简章,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10日至2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一是到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二是通过网上报名,把《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通过E-mail发送到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52-6653262

 
3、报名地点: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4、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外语过级证、各种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1份《桐梓县2011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个人简历及自荐信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6、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比例经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若达不到2:1的比例,取消该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并公示取消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和报考证件等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或资料以及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在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安排告知考生。
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学籍档案转到桐梓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取本人学籍档案若需有关证明,请到桐梓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未聘用的应聘人员档案可委托桐梓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或按规定转递。
1、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原单位或毕业院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等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以查阅学籍档案为主;其他人员主要以了解其所在单位的表现情况,必要时招聘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考察。
   (2)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专业工作经历(含继续教育情况)、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成果及论文)、履职尽责等情况;无实际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侧重考核在校学习成绩、实习鉴定等。
   (3)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试讲、现场答辩以及技能操作过程中所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
   (4)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考试考核方式
考 试考核采取面试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或现场答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和专家进行量化评分,按照《桐梓县考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现场答辩)量化评分表》要求的测评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值为最后得分。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汇总后对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进行排序,招聘单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四、体检
由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人事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和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聘用
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人事部门审核合格,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在9月30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替补。
七、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未尽事宜由桐梓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九、本简章由桐梓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6653262(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2-6622873(桐梓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