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庆 市 渝 北 区 教 育 委 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人 事 局

关于教育系统在全国公开招聘师范类毕业生的招考简章

 

为全面推进我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师资队伍的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公开择优招聘一批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毕业生。为确保这次招聘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优化我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力资源开发,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届、2008届、2009届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户籍不限。(注:原渝北区户口的师范毕业生报考的有关规定执行到2009年为止)

三、招聘学校、人数及学科

招聘人数100名,采取定学校定学科招聘,主要定点招聘到农村缺编中小学校。

招聘学校、人数及学科见附件。

四、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9329日至425日止。

(二)报名方式

1、到渝北区教委人事科报名(渝北区户口毕业生):考生持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渝北区教委人事科报名(注: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历证明),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非渝北区户口毕业生):考生通过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信息网(www.cqybedu.com报名,网上报名后,于200942628日,考生持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渝北区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注: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于430参加笔试。

五、考试考核

1、考试时间:2009430(笔试)、59(复试)。

注:请广大考生关注“渝北区教育信息网www.cqybedu.com”,考试时间如有更改,请按更改的时间参加考试。

2、考试地点:渝北区金港国际实验小学校。

    3、考试方式:笔试和复试。

笔试(100分):分学科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80%和教育综合知识(占笔试总分的20%)。

    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考学校学科的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复试(100分):包括面试和上课。

面试(占复试总分的40%):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上课(占复试总分的60%):上所报考的学科课程。

按笔试和复试权重55计总成绩,总成绩尾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关于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者的加分

全日制硕士学位者参加考试复试后在总成绩上加5分计算最后成绩,全日制博士学位者参加考试复试后在总成绩上加10分计算最后成绩。

5、关于缺岗的递补

1)未达到报考比例缺岗的递补: 未达到报考比例缺岗,在同一学科内,根据考试考核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已达到招考比例确定为体检人员的除外),在报考者自愿的前提下,等额确定缺岗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聘用。

2)体检不合格缺岗的递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办法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2005]1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一次性体检,原则上不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结果,由渝北区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人员名单。20095月中旬由区教委发放招聘录用通知书,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被聘用人员个人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本人和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有关规定、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任,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报考比例不得低于31(报考比例指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特殊情况的,由渝北区教育系统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若在聘用名额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

(三)拟聘人员聘用后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所报考的学校报到。没有按期到学校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聘用其他人员。

联系电话:

重庆市渝北区教委人事科 023——67815472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渝北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