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广播电视大学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教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地区人事局、地区编委办、地区教育局等单位研究决定在毕节地区民族中学等六所学校招考教师52人。

一、招考单位及招考人数

1.毕节地区民族中学14人;

2.毕节地区实验高级中学7人;

3.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7人;

4.毕节地区实验学校8人;

5.毕节地区行署幼儿园9人;

6.毕节地区广播电视大学7人。

(具体招考专业职位条件详见招考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731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731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专业、年龄等参看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面向全国招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5.体检;

6.考核;

7.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地区人事局、地区教育局和招考单位分别在贵州人事人才网站、毕节教育网、《毕节日报》及毕节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097 20 — 3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8 1 8 4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地区实验学校(毕节市洪山路)。

3.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4)特设岗位教师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同时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毕节地区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考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领取。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考单位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凡符合招考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凡参加我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在岗人员报考时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幅度为: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两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三年以上的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2.对工作未满一年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允许报考,但不加分;

3.办理程序:符合加分条件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向服务所在县(市)“引导办”申请,经审核确认,填写《“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各县(市)“引导办”报地区“引导办”审核批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人员填报《“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后,由各县(市)团委上报团地委审核确认,报地区“引导办”审核批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地区人事局、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笔试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按专业分类命题。

笔试时间为: 2009810,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地直学校。具体地点发放准考证时通知。

(二)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在地区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每个考场设1名主考官、6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总分相加除以5得出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考生面试(试教)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能参加下一轮的体检和考核。

面试(试教)时间:2009811日下午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81314日面试。面试内容:

1、行署幼儿园面试办法

幼儿教师:试教加专业技能考核(舞蹈、朗诵、歌唱、弹钢琴、绘画)。试教考核以现场抽题准备半小时后当场教学方式进行;技能考核以自备一个舞蹈、一首歌曲、一首诗歌、弹奏一首钢琴曲或即兴伴奏现场展示方式进行。

舞蹈教师:试教加舞蹈技能考核。试教以现场抽课题准备半小时后上一节幼儿舞蹈课方式进行;技能考核以自选一成品舞当场表演展示方式进行。

美术教师:试教加美术技能考核。试教以现场抽课题准备半小时后上一节幼儿美术课方式进行;技能考核以现场实物写生方式进行。

幼儿营养师:以现场抽题口答方式进行。

试教时间为30分钟,其中20分钟上课,10分钟说课。

面试总分为60分,其中试教占40分,技能考核占20分(幼儿教师五项技能各占4分)。

面试时间:200981314日进行,如未完成可顺延。

2、其它学校面试办法

面试时间35分钟,其中20分钟上课,10分钟说课,5分钟提问。(上课内容临时确定,准备时间半小时)

面试总分为60分,其中上课试教占40分,说课、提问回答占20分。(个别特殊专业招考学校可制定专门面试办法)

六、体检

每个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与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地点在地区人事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在地区人事局、地区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招考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和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考单位会同主管局报经地区人事局同意,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截止2009820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同时,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单位于20098月底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送地区人事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招考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附:毕节地区地直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十、咨询

考生咨询请到毕节地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857-8222391 0857-8233391

 

 毕节地区教育局

                     00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