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我院要求各系在发放就业协议书时,必须将每一位毕业生的协议书编号登记,然后交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如学生的就业协议书遗失或者损坏需要补办的,必须严格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进行,先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经过系和招就中心审批后方可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