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毕业班

  为全面系统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拟从2013年起,由各高校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函〔201325号)转发给你们,并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请各高校接到通知后,切实予以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文件要求,狠抓落实。

  二是各高校要认真总结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分析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重点结合影响毕业生就业的因素,综合分析本校毕业生就业所面临的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就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要求,认真理清2014年做好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思路及打算,分析重点和难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全力以赴做好编制发布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要客观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基本情况应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主要特点应包括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指导服务等;相关分析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数据分析、结论总结等;发展趋势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的趋势性研判;对教育教学的反馈主要是就业状况对招生、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影响。

特此通知。

   

  

 

 

 

 

                                   201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