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国家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改进劳动组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法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自觉主动地去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劳动法则,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的权益:

⑴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是每个劳动者都拥有的基本劳动权利。在就业中,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在工资方面应贯彻同工同酬的原则。

⑵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是每个劳动者都拥有的权利,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及时得到合理的报酬,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延期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⑶ 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它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够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疲劳得以解除,借以恢复劳动能力。在一般情况下,在法定的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休假天数安排劳动者休假,而不能任意组织加班。如加班,工资是平时的 200% 300%

⑷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加强劳动保护,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安全和健康。

⑸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培训是国民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有权要求接受这种教育和训练。

⑹ 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权利。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具体地讲,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公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女职工生育等都有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权利。

(7)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请求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时效内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基本的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时候,应注意收集证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